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将建水县公安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问题内容及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诚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问题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
(三)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七)打私护私;
(八)其它“顽瘴痼疾”。
二、举报投诉原则
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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