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实施棚户区改造以来,建水县已投入资金3.19亿元,完成改造户。其中年15户,年户,年户,改造面积36万平方米。年该县的棚户区改造指标为户,正在全面开展前期工作。目前已签订征收协议户,任务完成率70%,完成投资.09万元。
棚户区改造的全面实施,有效改善了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保障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实现了全县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
将棚户区改造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
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建水县委、县*府高度重视,将棚户区改造列入今年全县实施的三大中心任务之一,由县人民*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主抓此项工作。目前,已通过县委常委会、**联系会议多次研究、安排、布置、督促棚户区改造工作,确定优先安排集中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韩家1至8组等区域为棚户区改造的异地安置试点,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23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组、资金筹集管理组、工程建设管理组、督促检查组、舆论宣传组、信访稳维组7个工作组),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制定下发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乡镇、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县、镇、社区三级联动、密切配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扎实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
建水县棚户区主要分布在老城内及周边区域,按地域划分为小桂湖、沙拉河、南城门、西城门、北城门、酸角树、龙井市场、永善、韩家等片区,占地面积约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居住人口约6.09万人。建水县计划年至年实施棚户区改造户。其中,年实施沙拉河片区改造户;年实施崇正、梨园、东林片区改造户;年实施崇文、张家营片区改造户;年实施永善、中所、圣兴片区改造户;年实施培德、马*、东村片区改造户,年实施陈官、杨家庄、冯家片区改造户,年实施西湖、干河、庄子河片区改造户。
为做好棚户区改造建设,建水县已在青山路安置点建设异地安置小区。该小区占地亩,预计总投资约20亿元,建设安置房55万平方米、套,容积率4.0、绿地率36%、建筑密度20%,居住人口约人,安置小区配套有社区用房、托老托幼中心、医务室、商场、酒店、体育活动中心等设施,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青山路安置小区施工方已组建项目指挥部入场,完成规划设计、地堪、土地平整及围墙支砌,建筑设计已接近尾声。
今年,建水县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户,全部位于建水县临安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照成片和非成片区原则,分期分片推进,其中韩家铺片区户、碗窑村片区户、高坡片区户、旧城改造户。目前,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县发改部门进行立项,用地手续已由县国土部门按棚户区改造规定优先进行办理,入户摸底已由临安镇人民*府组织镇、社区两级人员完成调查工作。
腾空改造区域开发建设规划,正按建水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棚改户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签订征收协议户,任务完成率70%,完成投资.09万元。正加快剩余棚改户的签约工作,确保完成户的目标任务。
多方筹措资金保障被征收户的权益
建水县年棚户区改造预计总投资约20亿元,除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州级的补助资金外,已将免征各种行*事业性收费和*府性基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最大限度降低建筑成本,让棚户区改造群众享受最大化利益。不足部分采取改造区域群众自筹、申请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同时,建水县将积极争取州棚投公司的贷款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棚户区改造,鼓励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目前,已与州棚投公司签订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责任书,融资等工作正有序推进。
对改造区域涉及的住户将采取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产权调换多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棚户区的被征收户选择置换私有住房的,可享受一定的面积优惠。二是棚户区的被征收户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建水县人民*府关于印发建水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三是符合保障性住房*策规定的棚户区居民,可按规定安置廉租房或公租房。目前,已根据工作进度召开临安镇领导班子、社区领导班子、小组及*员群众工作会20余次。通过张贴征收改造公告、印发宣传单、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布了改造*策、补偿标准、安置措施、工作进度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阳光操作、和谐征收,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